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索赔问题
交通事故索赔问题 车辆于凌晨时分停放于正常停车线内,几小时后被一辆车冲撞造成严重损坏,肇事司机逃逸,但肇事车辆仍遗留现场。当时肇事车辆上的同行人员报警,警方到达现场拖走肇事车辆。
车主在事故发生1小时后赶到事故现场,马上打电话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回应“先由交警处理,第二日工作时间再做出回应”。
车主只好自行到交警大队填写《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陈述材料》,后又与保险公司联系,保险公司方面说应由被撞车辆的车主自行向肇事司机或肇事车辆的车主(由于司机逃逸,警方未确认当时肇事者是否为肇事车辆的车主)进行协商索赔,公司不参与此次协商。若警方找不到肇事司机,保险公司只对此次事故理赔车辆损失费的70%,剩余30%的损失费由被撞车辆车主自行负担。
但本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约中,保险公司在【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中第二十条明确表示: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必须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
【赔偿处理】第二十六条 保险人依据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在事故中所负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事故未确定事故责任比例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事故责任比例:
被保险机动车方负主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70%;
被保险机动车方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50%;
被保险机动车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30%;
当时被撞车辆在停车线内停放过程中无人照料的情况下被撞,在此次事故中无任何责任,事故是在停放两小时后才发生的。但保险合约上未提及被保车方无责任时,保险公司应承担多少事故责任比例。
如今交警一直未给答复,保险公司以“等待交警处理”的理由未对事情采取任何措施(并以说明让车主自行与肇事司机协商,但司机已逃逸),也未对车辆进行定损,被撞车辆仍一直停放于事故现场。
请问车主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房子Ulrica(广东-韶关)
提问时间:2012-04-30 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