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家庭庄基地问题
家庭庄基地问题 我们家的情况是这样,早在2004年春夏其间我们为了能在2004年底举行结婚仪式在结婚前男女双方共同出钱在男方家盖了一层四间大的门房,结婚后一年多因婆媳关系紧张,我老公向他父母亲提出分家的事,我老公在家排行的二,前面有一个哥,他父母从来不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只是说我和你们一起盖的房你以后把我们俩老人都要养活起来,你哥在村子里给他要了一院庄基地,以后你给你哥8000元庄基的款就行了.可是我老公为了我的工作和身体健康,就请他门中的一位叔叔来给他们分了一个家.分家的真实结果我是前一段时间才知道的,他们家的家是这样分的,他哥在村子里的庄基地给我们,他父母合计了一个数子31000给我们,在没有盖房前.家里后面土房中间分给我们只是暂时居住,在二老有病其间我们要付一半的医疗费用,家里有三块可耕地分别是1.6亩1.0亩近3.0亩.他哥分1.6亩,他分1.0亩剩余近三亩是二老的.你说他们的家分的公平吗?权利和义务相等吗?他们家始终没有把我这个儿媳妇当自家人,还有个问题就是以他哥的名子申请的庄基地现在给了他弟会不会给以后拆迁补偿带来麻烦.是否应该过户或写个书面材料.我感觉他们父母亲分的不公平你说我现在该咋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emin(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0-03-06 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