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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你好,曾律师是这样的,我是湖北黄冈英山县人,我和前夫是15年正月协议离婚的

你好,曾律师是这样的,我是湖北黄冈英山县人,我和前夫是15年正月协议离婚的 你好,曾律师是这样的,我是湖北黄冈英山县人,我和前夫是15年正月协议离婚的,婚内有一笔三十万的房屋补偿款是以公爹的名义实际上是前夫努力多年争取的,当时约定好是给我们买房的,离婚时想分割此款,|前夫及他姐妹认为这钱是公爹的,我无权分割只用于前夫买房,后来我和女儿出去租房住己快两年,另女儿归我前夫也未给钱抚养,现我想买套二手房钱不够想让前夫拿些钱出来凑一下,目前我俩都未再婚,前公婆也答应拿钱买房但前提是房产证必须写前夫名字还要他和我娘俩和好,前夫碍于面子不同意,我念及和他二十多年的感情是同意的,现在我想问的是我这样一厢情愿的情况下买的房子是写前夫的名还是直接写我十六岁女儿的名字合适呢?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北)
提问时间:2016-11-18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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