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为A安装水管,几天后,A家漏水导致B家淹水,A可以告我?

我为A安装水管,几天后,A家漏水导致B家淹水,A可以告我? 10年1月2日,我为A安装水管,1月6日,由于A家水管断裂导致B被淹水,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事后雇主A找到我要求赔偿,未果。A将我诉诸法律程序,要求我负责全部民事赔偿。于今日收到法院传票。
问题1:此事由A作为原告,合理吗?(遭受损失的是B,应该由B作为原告,A作为被告,我作为第三方对吧?)
问题2:因为法院受理的此案件,暂且说问题1是合理的,而且庭审中A也能出具证据证明B的损失我付全部责任,但损失的金额是否由相关鉴定部门在发生损失的(多长时间?)内检查损失,并出具证明才算有效呢?B或者A单方面计算的损失有法律效力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lbume……(湖北)
提问时间:2010-03-05 23:3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