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去年12月份在贷款平台贷了3000元,给我贷款的人说,可以一年以后还

去年12月份在贷款平台贷了3000元,给我贷款的人说,可以一年以后还 去年12月份在贷款平台贷了3000元,给我贷款的人说,可以一年以后还,总共5期,今年5月份到期,然后一直没还。到现在逾期费,逾期罚息,追缴费等加本金达到8000元。我想问下,法律上允许这样吗?按照法规我实际应该还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徐家汇(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6-11-17 22:2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