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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问题
土地承包问题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中办发[1997]16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稳定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省委办[1997]70号)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农民承包集体土地的合法权益、经审核实,对农户承包经营的土地(大田),核发此证。该农户对本证所列土地享有30年承包权,起止日期为1999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目前的问题是,2012年村委会把我们的土地给改动了,并且收回没有给予任何补偿。
我想知道,这个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应该给我们什么补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aozm……(山西)
提问时间:2012-04-29 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