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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南昌市限购区域已有一套房子,现在想买第二套房,但是限购政策导致不能加我的名字
我在南昌市限购区域已有一套房子,现在想买第二套房,但是限购政策导致不能加我的名字 我在南昌市限购区域已有一套房子,现在想买第二套房,但是限购政策导致不能加我的名字,只能写老公的名字,首付款构成比较复杂,10万是婆婆给的彩礼,14万是婆婆去外面借给我们夫妻,需要夫妻共同偿还,4万是婆婆给的买房子的钱,我们家也出了4万多,剩下3万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月供也是夫妻一起去还,请问律师,这种情况如果离婚,房子归谁?夫妻双方可不可以签协议约定房产的归属问题,有没有法律效力?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黄佳(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6-11-17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