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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南昌市限购区域已有一套房子,现在想买第二套房,但是限购政策导致不能加我的名字
我在南昌市限购区域已有一套房子,现在想买第二套房,但是限购政策导致不能加我的名字 我在南昌市限购区域已有一套房子,现在想买第二套房,但是限购政策导致不能加我的名字,只能写老公的名字,首付款构成比较复杂,10万是婆婆给的彩礼,14万是婆婆去外面借给我们夫妻,需要夫妻共同偿还,4万是婆婆给的买房子的钱,我们家也出了4万多,其余3万多是我们共同财产支付,还贷也是夫妻一起还。请问律师这种情况,离婚后房子该归谁?我应当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呢?夫妻双方签协议约定房子归属问题有没有法律效力?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西)
提问时间:2016-11-17 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