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订婚礼金纠纷
订婚礼金纠纷 张小姐与李先生在2010年春节前订婚,随后李先生给张小姐家礼金17000元作为订婚礼。一年后,李先生以各种理由逼婚,要求2012年2月份结婚,但是张小姐家不同意,说时间太急,等到年底结婚。最后两方意见不合,不在成为亲家。但是李先生要求女方归还17000元定金。可是女方家说女儿被耽误了一年多青春,名誉也受到了损害,并且按照当地风俗,没有退还礼金一说。最终李先生一家把张小姐一家告上法庭,2012年5月初就要开庭审理。
请问李律师,张小姐家需要出庭吗?这个案件他们需要归还他们礼金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eiliu……(河南-周口)
提问时间:2012-04-29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