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此种行为是否构成诈骗
此种行为是否构成诈骗 我与犯罪嫌疑人签订委托购买工厂的协议,协议中规定我出资300万,嫌疑人后期对工厂进行投入生产,地皮归我,协议上注明只能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嫌疑人在收到钱之后,打的收条是收到拍卖款300万元。
收到钱之后嫌疑人并没有购买工厂,拍卖款到手的第二天,就被嫌疑人用于自己工厂生产购买原料了。工厂竞拍的当天,嫌疑人去了拍卖现场,交了保证金。在拍卖会上,但是嫌疑人并没有举牌,工厂最后以底价被别人购买。在此之后我也多次询问竞拍情况,嫌疑人还告诉我工厂已经竞拍到手了。
后来嫌疑人就逃跑了,半年后在广州被公安机关抓获,抓获时候,只扣到不到100万的资产,据嫌疑人自己交代,自己借了很多高利贷,是迫不得已躲债才跑出来的。
目前嫌疑人被取保候审,公安机关查嫌疑人的工厂账目,账面还不亏损,公安机关提审的时候,嫌疑人称钱已经做生意赔光了,还说不是他不想买工厂,如果他现在想购买工厂,对方还可以将工厂转让给他。目前嫌疑人是有意图想把合同诈骗变成合同纠纷。
我想问的是嫌疑人的这种行为是否构成诈骗。公安机关已经侦查完,准备上报到检察院批捕,如果检察机关不予批捕的话,我该去哪个部门反映情况。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unqiu……(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2-04-29 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