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人身伤害赔偿,对方故意伤人,双方互相有伤害,现被对方起诉要求伤害赔偿
人身伤害赔偿,对方故意伤人,双方互相有伤害,现被对方起诉要求伤害赔偿 地点在乐平市一个农村,对方是我爸爸的亲兄弟,
事情起因对方在我家旁边做房子,需要安装水管,和我爸商量从我家后门拉根水管过去,商量时说好不靠着我家房子的后墙,结果装完靠着我家房子.
考虑到以后我家自己做房子时避免不了要动他们家水管,我妈同意你从我家后门拉水管过去,但不同意靠着后墙,所以我妈把水管拆了,又重新把水管接上,从而让水管不靠着我家后墙,对方家看到后不满意,我妈和我姨爹正在接水管时,对方就冲上来打人,于是就打了起来,我妈额头被对方老婆用石头打出血,到医院缝了几针,住院了,对方老婆被我妈用在地上捡到的小刀刺了腰部,大概3公分,伤势不大,但也住院了.
而在这之前,对方及对方老婆曾经三番两次冲到我家打人,我在外地上班,欺负我家没人,还打砸我家物品,我爸更是好几处受伤.
现在对方出院后与11月3号在乐平市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我家进行伤害赔偿,赔偿费用为9千3百多人民币,请问这种情况我家该怎么办?可以对对方同样提出诉讼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戴锦峰(江西-景德镇)
提问时间:2016-11-16 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