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老乡,去年10月份多次打电话借我的钱,称自己做生意,等赚了再还
不属于诈骗,可以根据证据起诉讨要
你好!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和民事诉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你借债务人钱,过了约定的还款期限后,如债务人没有主动返还欠你的借款,你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解决,如未果,你可以依法及时向债务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债务人即时返还所拖欠你的借款,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起诉时向法院提交的材料为: 民事起诉状. 你的身份证复印件. 债权凭证欠条或者借据等。
你好,建议,搜集证据起诉。。
您好,可以起诉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