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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电动车造成对方小腿骨折,花费医药费35000了全有我垫付

我骑电动车造成对方小腿骨折,花费医药费35000了全有我垫付 我骑电动车造成对方小腿骨折,花费医药费35000了全有我垫付,至今未出院,现在对方要我支付4000营养费,才肯出院,交警责任认定已出,主次责,我7他3,没有保险,他这样要营养费合理吗?还有一年后拆钢板也需要1万元,我也需要付百分之七十吗?该怎么处理比较合适?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L(湖北-黄石)
提问时间:2016-11-16 14:44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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