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离职后当月个人承担保险
离职后当月个人承担保险 我于2011年10月和XX公司签订劳工合同1年,我于2012年4月11日向公司提出辞呈,公司这边也同意解除合同,按照公司辞职流程,我必须在递出辞呈后在上一个月班,由于个人原因只能上到30日,但公司不予批准,一定要上到5月11日,我向公司说明本人还有年假,补休,不够的视为请假,这样协商后,公司同意上完30号就不用来了,11号在到公司办理离职,但被告知,5月份保险要自己全额承担。公司说以把我5月份的保险买了,但我5月份以及离职了,如果按5月11日办离职,是否我还是该公司员工?请问这5月份保险叫我全额承担合理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樊(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2-04-28 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