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门面房租赁问题
门面房租赁问题 我家有一间门面房,两层各50平米,07年7月份出租,两年期;到期后续签,合同签订期三年,房租32000元一年,一年交纳一次,2010年2月份,承租者在门面房的门上张贴转让广告,号码是他店里一名员工的手机号,我已撕掉先后张贴的三张广告,我与承租方联系,对方不承认转让,春节后也为开门营业。在合同中有不可以转让第三人的条款,但未注明违约金是多少,因是老主顾也未收取押金,现在我该如何处理?(注:我已用数码相机摄下他的广告)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明月清风(江苏-盐城)
提问时间:2010-03-05 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