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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三个自然村共有的4000亩林场,现在要搞旅游开发,其中有两个村村民都同意承包给开发商

请问,三个自然村共有的4000亩林场,现在要搞旅游开发,其中有两个村村民都同意承包给开发商 请问,三个自然村共有的4000亩林场,现在要搞旅游开发,其中有两个村村民都同意承包给开发商,只有一个村不同意,请问这样的情况下两村同意发包的村民签字会产生法律效应?法律上会同意两村发包签字有效合法?林场会被承包出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6-11-15 18:2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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