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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10号下午18时23分左右我正常行驶在路上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10号下午18时23分左右我正常行驶在路上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10号下午18时23分左右我正常行驶在路上,交通工具是电动车,但是按照国家规定属于超标电动车。行至龙霞路与月乐西街交汇处往南20米振西桥,由于前面路口是红灯,一辆公交车正在等待。而我行至他侧面,公交车突然开门跳起来一个人,把我连人带车扑倒。在我倒地10秒的时间里,跳下来的人走了,公交车明知发生事故,不管不顾,也跑了。今天我去事故处理中队调监控。负责处理的民警跟我说你这个车经不起查(可能由于我的电动车超标,而我也没有摩托车驾驶证)而且由于摄像头的角度问题,我被公交车下来的人扑倒的过程拍不到,只能拍到公交车的另一侧。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跟这个公交公司死磕,交警会怎么定则。我听说无证驾驶超标电动车要拘留。所以现在想问一下律师。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6-11-14 1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