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及孩子的扶养权
离婚及孩子的扶养权 他起诉离婚,我不想离婚,我应该怎么做,在开庭时应该怎样往夫妻感情未破裂上答辩并提供证据?要提供什么样的证据?请帮帮我?谢谢!另外,现在小孩18个月,如果第一起诉不判离,六个月后再起诉是不是就会判离?小孩从10个月大起就在他那边(我想带走小孩他不让,我没有办法),六个月后小孩就二周岁多,我是不是就很难争取到小孩?我想要小孩,我应该怎么办才能争取到小孩?是应该第一次起诉就答应离(小孩二周岁内)才能争取到小孩?他第二次起诉(小孩两周岁多)我还能争取到小孩吗?我应试怎么办?(我是剖腹产的,同时还割过子宫肌瘤。)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原谅(广东-汕头)
提问时间:2010-03-04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