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很多人说就自认倒霉,可是我很难受想咨询法律能维护我的权益吗
很多人说就自认倒霉,可是我很难受想咨询法律能维护我的权益吗 我有问题请问律师,请帮忙回答下,我于2011年2月分去沪打工,将房子交由好友岳晓龙帮忙照看,尤其是给花浇水,3月份由于沪的租金花费多,我的钱都在哈市没有带那么多就借了岳1000元,但是说好归还的,岳晓龙说自己住在我家,我也同意了,但是没有让他到小屋居住,也没有让他随意的拿取我家的物品。也没有让他领人进来住,可是我2012年1月回来后,他的女友枕着我的枕头在我家大屋睡觉,发现家里的东西很多都损坏和丢失,问他,他说不知道,而家里的东西不见得都有证据啊我的丢失的东西里有原始股的凭证,还有本人喜欢的饰品和瓷器,家里多处损坏如微波炉,坐便盖,这两样他承认了整个房间的地板都磨损,电脑的光驱损坏,键盘损坏,阳台的门损坏,家具损坏,电闸用粗铜丝接上,我在他们还都穿皮鞋走,他和女友同居于我家,将我家的被褥弄的一塌糊涂,酒都喝了,又盖好,还有的将礼品从底部拆开,损坏但是又封好,有的将包装弄破,将我收藏在抽屉的老版人民币有偷走,还有拿假币冒充。期间他妈妈过来住过,将我母亲的衣物拿走,我的毛皮围脖,遮阳帽,耳机,爸爸的派克笔,房间的挂饰弄坏,我的台灯底座弄坏,我没有收过他的钱,就是借了1000,还有就是由于北方有包烧费,他没经我的同意就缴纳了,后来才告诉我的。我不知道怎么办,很多人说就自认倒霉,可是我很难受想咨询法律能维护我的权益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icein……(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2-04-27 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