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劳动合同,突发脑溢血,赔偿问题
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工作场合工作时间内因为工作原因而受伤害或者发病的,属于工伤。工作时间发病,经抢救无效48小时内死亡的,视同工亡。 我的补充: 2012-04-27 07:34
如果不是,建议走协商程序。
不合理,视为工伤,应赔偿20多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工作场合工作时间内因为工作原因而受伤害或者发病的,属于工伤。工作时间发病,经抢救无效48小时内死亡的,视同工亡。
不是工伤,建议和单位协商解决
申报工伤后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
由于本人年龄过大,超过退休年龄,所以是不能成立劳动关系,也就不存在工伤问题了,只能作为一般的劳务人员处理,这个赔偿是没有依据的,能协调尽量协调吧。。
视为工伤
不属于工伤,可以通过人身损害赔偿主张权利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补助等几大方面
建议还是委托律师处理
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我是陕西一小包工头,工地有民工八人。请一炊事员56岁。一日三餐。一晚一点多,催司员突呻吟,入她同睡的女房东问她怎的,她未应答。天亮后才发现炊事员说不出话,半边不能动不能说话。赶快送往医院。检查结果, 脑溢血。请问我该承担责任吗?如果承担责任,应该承担哪些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