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车主.前几天单位司机开车把人撞死了逃逸!我有什么责任需要
你好,机动车在一定程度上应该归类为危险物,因此法律规定了车主对车辆以及钥匙有义务妥善保管,比如规定车主不能随意借给醉酒、没有驾驶证的人,以避免安全隐患,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否则发生事故,车主就要对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为借车人的肇事行为埋单。所以车主出借车辆时,要尽到谨慎义务,明确驾驶人具有驾驶资格且无其他不宜驾驶的情况(如喝酒、身体不适等),以减少事故发生的危险性,也有利于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
你好,依据过错负责
你好,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所有人有过错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出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出借的机动车有缺陷,并因该缺陷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
(二)借用人没有驾驶资质的;
(三)依当时情形借用人明显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所以一般出借给别人不会存在什么问题,除非出借人自己本身存在过错。
若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你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结合本案,车主将车借给他人,发生交通事故,汽车参加交强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使用人承担。如果车主的车没有安全隐患,外借时审查了借用人的驾驶证。车主尽到了外借车辆时的注意义务,不用承担责任。否则,只要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就要承担与之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要看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