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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嫌疑人以找关系捞人为由诈骗我13.5万元。沅江市公安局立案后将近六个月又撤案

你好!嫌疑人以找关系捞人为由诈骗我13.5万元。沅江市公安局立案后将近六个月又撤案 你好!嫌疑人以找关系捞人为由诈骗我13.5万元。沅江市公安局立案后将近六个月又撤案,我又控诉至沅江市检察院,检察院的答复函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沅江市公安局不立案成立。而沅江市公安局的撤案理由是163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嫌疑人追求刑事责任。我觉得二者矛盾,也不服,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6-11-13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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