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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新劳动法辞退员工的补偿问题 本人2007年11月份进入某公司

新劳动法辞退员工的补偿问题 本人2007年11月份进入某公司 新劳动法辞退员工的补偿问题
本人2007年11月份进入某公司,直至2016年11月签订劳动合同3次,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但是公司以要返回总部盖章为由将两份合同原件收回,至今2016年6月未交与本人.2016年9月,公司突然要将本人从原岗位调离至异地,待遇和本地一样,没有任何住房,交通通讯的补贴。本人也曾与公司协商,但是公司坚持原调动,未达成一致,请问这样的情况下公司要怎样赔付我才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6-11-13 13:0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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