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骑电动车把别人的脚撞骨折,她休息了六个月,要求我赔付她的误工费

我骑电动车把别人的脚撞骨折,她休息了六个月,要求我赔付她的误工费 我骑电动车把别人的脚撞骨折,她休息了六个月,要求我赔付她的误工费,我这边有在保险公司投保,她提供给我的是单位开据的收入证明和在职证明,并没有工资流水单。她说她们都是发现金的,所以没有流水单,而我这边保险公司又必须要流水单,如果没有只能按最低工资标准。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拒绝她的要求,要不就按我这边保险公司的规定。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6-11-12 18:3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