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
与他人合伙,协议退股后,公司出现经济问题需承担责任吗?
与他人合伙,协议退股后,公司出现经济问题需承担责任吗? 您好!我13年与另外两人合伙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14年初经协商,我和另一名股东将股份转给法人,我们三人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后法人将股份转让的款项也分别给了我们俩,我们也离开公司,但是一直没有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现在公安机关查证在13年时公司有虚购增税发票的事情,这是法人和另一名股东做的,我不知情。请问我需要承担责任吗?另外,在退股协议上,我当时写明了,在我们退股之后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均由接收股份的人承担,请问对这个事有约束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uc2005(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6-11-12 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