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以下是属于合同诈骗罪还是属于合同欺诈
以下是属于合同诈骗罪还是属于合同欺诈 我在湖南的时候,有熟人打电话来说他承包了一个学校食堂,要把合同卖给我。因为是熟人,我就相信了,来了之后,他带我看了学校食堂,双方谈好价格为78.8万元,并让我交了押金40万元。但交了押金后,他就改口跟我说是他与其他二人合伙承包的,他只是其中的承包者之一,我当时在想,只要他在承包的名单里也就算了。在这种情况下,我说既然定金交了,那就我与你就签个转让合同吧,他当时不同意,说,等到开学前吧,你跟另一个承包人签吧,我也同意了。到了开学前的几天,我才见到另一个人,就是跟学校签订合同的餐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于是,大家在场的情况下,我与他们签订了合同,交了剩下的钱款。在合同中我说明了一点,如果学校住校生没有达到他们与学校签订的人数600,在三十人之类,不要他们退款,但超过三十人,他们要退我每人一千元,在经过一段时间经营后,我发现在校生真的不足600,所以我要求学校查清具体人数为442个,学校并开具了证明。此时我找熟人退钱,这时候他说学校不是他承包的,跟他无关,他不会退出这部分钱,他只是中间介绍人。我问与我签订合同的那个法定代表,并要求退出人数不够的这部分钱,这个代表说,他的份子可以退给我,但你那个熟人的要我自己去 要。我联系那个熟人,他同意退7.5万给我,但就是不给我。后来连电话都不接了。请问,我该以法律的条例起诉他们。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ZHOUAN……(甘肃-张掖)
提问时间:2016-11-12 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