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饭店吃饭,饭店里有儿童乐园,由于孩子在里面疯闹,导致另一个孩子受伤
这是有责任的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如果饭店尽到了义务,就没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