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被后车追尾,当时没意识到身体异样,交警就给了一份《物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对方全责。事后过了48
被后车追尾,当时没意识到身体异样,交警就给了一份《物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对方全责。事后过了48 被后车追尾,当时没意识到身体异样,交警就给了一份《物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对方全责。事后过了48小时后才去医院检查,诊断肩胛带脱位。去事故科却拒绝给事故认定书,理由是没有当场和交警说。同时保险公司在人伤方面一定要认定书,否则不给赔偿。全责方同意和我一起去事故科,希望让当时处理的交警给我们证明,让我拿到事故认定书。事故科的工作人员却拒绝我们的要求。不让我们知道是谁或者哪个大队处理了这件事。现在面临两难境地,交警不给认定书,保险不赔偿,难道这事只能自己吃亏受病痛的折磨吗?请问律师我能否上诉交警和全责方?胜诉的机率大吗?或者还有其他的解决办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emai(上海)
提问时间:2016-11-11 1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