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问一下,我现在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可是我不想做了
公司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协商的
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辞职并无经济补偿,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只要不签订自动离职,就还有空间。
你没有把事情作好,给公司造成损失,那公司可能辞退你不给费用的。
有的。
您好,除非公司存在劳动法38条的情况,才可以。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权益
在这想来想去,耽误的时间不如早点找新工作
您好,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双方可以随时解约
你好,你是想辞职,还是继续留在公司工作。可以详细陈述你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