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伙联营

与他人合伙,超过半年他股金未交齐,我可以要求收回股份吗?

与他人合伙,超过半年他股金未交齐,我可以要求收回股份吗? 我是发起人,找合伙协议上写两人各占50%,每人出资50万,但是合同上未约定资金到位时间,只写明了合伙从2016年6月1日起,他只在6月1日前打了17万给我,6月1日后面陆续打了总共10万给我,到目前只给了我27万,只口头催过他补齐股金,超过半年他股金未交齐,我想把他资金未到位股份收回算了,我可以拒绝他补缴股金吗,我可以要求无条件收回他未补齐的23%的股份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dxf(湖南-湘潭)
提问时间:2016-11-10 23:5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