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联营
与他人合伙,超过半年他股金未交齐,我可以要求收回股份吗?
与他人合伙,超过半年他股金未交齐,我可以要求收回股份吗? 我是发起人,找合伙协议上写两人各占50%,每人出资50万,但是合同上未约定资金到位时间,只写明了合伙从2016年6月1日起,他只在6月1日前打了17万给我,6月1日后面陆续打了总共10万给我,到目前只给了我27万,只口头催过他补齐股金,超过半年他股金未交齐,我想把他资金未到位股份收回算了,我可以拒绝他补缴股金吗,我可以要求无条件收回他未补齐的23%的股份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dxf(湖南-湘潭)
提问时间:2016-11-10 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