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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30年前所签的协议,30年后再对其内容提出不公平,要求退还可行吗?

30年前所签的协议,30年后再对其内容提出不公平,要求退还可行吗? 30年前我家与同村村民在村里的见证下进行了土地更换(二块土地,不同地址,面积有大小,我家小的换他家大的),并我家在更换后的土地上修建房屋并办理了相关手续,现今准备对房屋进行再次扩建,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当年与我家更换的村民突然说当年协议内容不合理,要求退还或退换现金,由于时间过长双方当时协议都遗失,目前此村民未通过法律进行讨还,但不停的通过信仿办,国土局反应,由此影响我方的手续办理。请问法律法规上如何签定此事。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ehail……(四川-广元)
提问时间:2012-04-27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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