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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王律师,我是个女孩子今年二十二岁,之前我与一个男孩同居六年

你好王律师,我是个女孩子今年二十二岁,之前我与一个男孩同居六年 你好王律师,我是个女孩子今年二十二岁,之前我与一个男孩同居六年,产下两个孩子,都是儿子,一个五岁半,一个四岁,但因为这几年来他对我越来越不好,导致我现在被迫离家出走,是因实在受不了跟他在一起,感情纠葛。请问我这样需要负法律责任吗,应该怎么负?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宜宾)
提问时间:2016-11-10 21:3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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