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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已改成我一人的名字,万一离婚另一方还有份吗?

产权证已改成我一人的名字,万一离婚另一方还有份吗? 有一房产是我(女方)父母买的,但用的是我和老公的联名名字,之前买房后,四人都写一份证明,按了手印签了字,证明虽是我们的名字,但系女方父母全额购买。现已把产权证全部更改成我一人的名字,请问这样的话,万一离婚,我老公对那房产还有份吗?还要继续把房产从我的名字,赠送给我父母吗?因为不想自己父母一辈子积蓄因为自己的原因而落入他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anq88……(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2-04-25 16:2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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