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土地新政中,是不是只要是农村当地户口就能分到田?
你好!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具有当地农村户口可以申请,迁出户口的不可以:
1、当事人的户口已经迁出户口原籍地的,就不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
2、就不可以参与当地的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发包,及享受相应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
3、当事人可以事先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咨询居住地的村(居)委会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的规定:
第四条 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项完整权利,承担完全义务的农村居民。
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指除承包地经营权外,已实际取得和保留的宅基地、林盘地、自留地等土地使用权。
本办法所称普通成员等同与其他法律法规所称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
第五条 特殊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完整权利的一项及其以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公民。
第六条 下列人员确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
由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繁衍,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共有的土地上生产、生活的后代;
与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形成法定初次婚姻关系的;
这个是政策性问题,不属于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