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
4S店违反合同约定提车时间,拖延消费者50天后说没车,告知你不等就退认购预付款,4S违约什么损失也没
4S店违反合同约定提车时间,拖延消费者50天后说没车,告知你不等就退认购预付款,4S违约什么损失也没 在广物金通达订购一台雪佛兰科沃玆,认购协议书上写明50个自然日提车,但过来约定时间后,4S告知没有车,如果不愿意等退还认购预付款,愿意等的话,如果配车时间到了明年,购置税减半政策取消,车主需要承担增加购置税费!
不利地方:1.当时交了5000定金在合同上写的是认购车辆预付款
2.认购书上有一条不平等协定:认购书生效后,若甲方已履行协议框定事项,乙方未能履行协议事项且经商议后,甲方仍未能接受,乙方将全额退还认购车辆预付款
多次打电话给雪弗兰厂家无结果,
请问1.车主违约4S不退钱,4S违约什么损失也没有,白白让你等了50天,是否属于不平等条约!是否能够要求他赔偿损失(年底车辆涨价,等车成本,更换其他车辆也需要等待周期,购置税减半优惠损失)
2.已经签订协议,车价、购置税、保险、贷款等全包价,目前因为厂家没车,要求车主需要承担增加购置税费!这个是否合理
感谢回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iming……(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6-11-09 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