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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亲戚,邻居建房严重损伤到自有房屋已不能居住,一审时根据委托新兴司法鉴定中心签定即将宣判时

我一亲戚,邻居建房严重损伤到自有房屋已不能居住,一审时根据委托新兴司法鉴定中心签定即将宣判时 我一亲戚,邻居建房严重损伤到自有房屋已不能居住,一审时根据委托新兴司法鉴定中心签定即将宣判时,被告诉至司法厅以签定有睱眦驳回重审,后原告按照法院指定的西南交大进行了受损原因鉴定,然后又委托了中节能公司进行了受损程度签定,但中节能对受损程度评级鉴定时,阐述受损原因时关键原因部分否定了西南交大的签定,为此原告相当困惑,极度怀疑中节能公司在未有受损原因调查签定数据的支持下,得出了错误的受损程度评级签定,造成损失大小签定无法继续进行,法院无法开庭审判,原告向法院鉴定室提出意见后,法院鉴定室以自己为非该行业鉴定专业专家为由,不予对鉴定证据的科学性准确性进行辩别支持,只一味询问原告是否花更多的钱去进行下一步的损失大小鉴定,以便开庭审理,原告与法院进行了不停的交涉,无果,请问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6-11-09 22:1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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