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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些几百元的小纠纷,一家两口40多岁的人,打一个20出头的小姑娘

因为一些几百元的小纠纷,一家两口40多岁的人,打一个20出头的小姑娘 因为一些几百元的小纠纷,一家两口40多岁的人,打一个20出头的小姑娘,至眼部出血,在医院住着,已经报警,因为当事人只有三个人,打人的一男一女,还有被打的姑娘,派出所让给人证证明是一男一女殴打至伤,要人证,合理么?现在人还在医院,严重影响了我们一家人的生活,家人商量了一下,让拿5千虽然不多,以后就不说这事了,但是对方都嫌弃多,不给。我该怎样处理,需要打官司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南-洛阳)
提问时间:2016-11-09 18:2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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