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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我在2014年,借给别人6万,每月给我2000利息。有公证书和对方房证身份证原件

律师好,我在2014年,借给别人6万,每月给我2000利息。有公证书和对方房证身份证原件 律师好,我在2014年,借给别人6万,每月给我2000利息。有公证书和对方房证身份证原件!去年8月对方想卖房子(房子有贷款)让我帮垫还贷款35万,卖完房子一起都给我。我向对方的贷款卡里打了35万,卡在我手里。第二天我早上去银行检查这笔钱的时候,这张卡已经挂失,钱已转移被取走。这笔35万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然后我去对方所属派出所报警诈骗,警察不立案。说我这是民事借贷关系。让我自己去法院起诉。!!我想请问律师这不算诈骗吗?我下步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天津-和平区)
提问时间:2016-11-09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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