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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律师你好!四人合伙开饭店,四个人都要参加工作,没有拟定合同,中途有两人退出

律师你好!四人合伙开饭店,四个人都要参加工作,没有拟定合同,中途有两人退出 律师你好!四人合伙开饭店,四个人都要参加工作,没有拟定合同,中途有两人退出,不参加工作,导致饭店因为人手不足生意急剧下降,退出的两个人因为害怕需要承担门面房租,来找还在经营的两位股东协商,口头上说不用他们承担门面房租,盈利也与他们无关,如果饭店转出去所得的钱,他们仍旧享有原先股权。过了几个月,因多种原因饭店关门歇业,变卖门面所得5.5.万元,门面之前有些欠款没结清,最先退出的两位股东就以当初口头上说的亏损盈利与他们无关,这5.5万是变卖饭店所得的钱,要瓜分这5.5/万,之前的欠款与他们无关,是后面两位股东承担的。请问?合理嘛?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西-柳州)
提问时间:2016-11-08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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