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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份怀孕,应孕期间有先兆流产迹象,向公司请保胎假

2016年3月份怀孕,应孕期间有先兆流产迹象,向公司请保胎假 2016年3月份怀孕,应孕期间有先兆流产迹象,向公司请保胎假,公司却让我办理停薪留职,留职期间公司缴纳的保险和个人缴纳的保险都由我个人承担,明年4月份回来上班,12月份到4月份158天应有产假的,并且这5个月公司应该帮我缴纳保险而不是我自己承担,但是公司说我没有产假,是否违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6-11-08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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