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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天津公产房承租人子女协商不一致

天津公产房承租人子女协商不一致 天津公产房承租人子女协商不一致,不予签字,可以通过行政起诉吗?
案件:爷爷再世时公产房承租人,现已故。爷爷生前有三个孩子,大儿子已故,大闺女健在,小儿子健在,现在大闺女和大儿子两人协商同意把公产房承租人名字更改为小儿子名下。但大儿子有一子不予签字,导致无法变更承租人。
小儿子一直缴纳公产房房租,水电等费用,户口本上有大儿子的孩子,小儿子。如果我想以不赡养老人,没交过房租。承租人协商不一致起诉大儿子的孩子。请问①诉讼费用是多少?
          ②胜算是多少?
          ③天津哪个律师可以接我这个案子?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ijun1……(天津)
提问时间:2016-11-08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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