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
农村自留地出租属于违法行为吗?
农村自留地出租属于违法行为吗? 我家在闵行郊区浦江镇,2007年时将自家靠路边的一块自留地出租给外地来沪人员做了堆场(买卖卫生间设备)。如今我父母想收回土地。于合同到期日前几个月就通知对方,但是期限已经过了一个半月了,对方就是置之不理依旧赖着那里,也没有交钱给我们。我们多次交涉都得不到解决。
合同的情况是这样的,我们于2007年3月10日签订过一分正式的书面合同,于2008年3月9日到期。之后几年就没再正式签订过,双方都默认3月9日为一年合同的到期日。
经过法律咨询,律师都说可以起诉。但听说自留地是集体所有,出租行为不合法,那我们还能起诉吗?会不会被罚款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iamly0……(上海-闵行区)
提问时间:2012-04-24 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