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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为我买了一套二手房,我 父母 三人共同为产权所有人。但是贷款是我父母办理的

父母为我买了一套二手房,我 父母 三人共同为产权所有人。但是贷款是我父母办理的 父母为我买了一套二手房,我 父母 三人共同为产权所有人。但是贷款是我父母办理的,我爸为主贷人,我妈是共同还款人。我也不知道为啥要写两人,明明我爸还就够了,收入也够。前几天银行打电话来说要求我也要作为共同还款人,可我还是大学生,没有收入证明。银行要求我爸给我开收入证明,虽然开的到但是不想伪造,怕以后出事。请问这种情况我是不是可以不用作为共同还款人?不应该借款人和产权人分开的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6-11-07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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