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有没有时间问题
根据《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就是说,从被继承人死亡之日起二十年内,有继承权的人可以请求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二十年期满,即使有继承权的人在此期间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继承人也失去了这个权利,不能再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遗产继承基于亲属及血缘关系,而不以户籍为准。
请参照于律师的意见。
有时间的,《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建议你爸妈如果想继承她的遗产现在就主张继承,时间越长麻烦就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