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户口仍在丈夫家,但本人不在村里几年了,现在是否仍享有土地使用权
您好!
不合理。
村民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村委会可以收回承包地。承包方举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当承包户中发生“绝户”的情况,村委会可以收地。已婚妇女在婚入地居住并再次取得承包地的,婚出地村委会有权收回其已分承包地。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村委会有权收回土地。
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详情可来电来访!
不合法
你好,村里的决定合情合理。
您好,不合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