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经济仲裁

民间借贷纠纷咨询

民间借贷纠纷咨询 民间借贷由于借款人溜之大吉,债权人报案,经过公安立案,法院宣判对债权人手中欠条借款的数额要减去以前借款人所付的利息为实际借款数,咨询:法院这样的判决是否得当?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坚信法治(江苏-泰州)
提问时间:2012-04-23 09:0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