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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已经辞职一年了,企业打电话说多发了工资,请问我用不用给他

已经辞职一年了,企业打电话说多发了工资,请问我用不用给他 之前就职于济南铁路局,员工都有住房补贴(据他说新员工396元每月,老员工842元每月),辞职一年多了,铁路局突然打电话说弄错了,我当时是新员工按照老员工的标准发的。要我退回3500元。我认为这个跟我半毛钱关系都没有,并且我现在没有钱,他说要走法律程序,请问我能打赢官司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riump……(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6-11-06 11:1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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