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投诉公司

投诉公司 在一家印刷公司当平面设计学徒,来的时候签了合同,交了一千块钱生活费,合同上面注明是三个月,工资是待定,来的时候他们说每个月都有补贴,但是后来听同事说以前好多学徒两个月都只拿了一百块钱的生活补贴费,而且经常加班没有加班费,签合同的时候上面说不管有没有三个月那一千块钱都不能退还,请问真的不能退还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言晓落(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2-04-22 22:5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