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老人去世,没有立遗嘱,但是老人生前有几个子女的签字,统一由一个人继承。
老人去世,没有立遗嘱,但是老人生前有几个子女的签字,统一由一个人继承。 老人去世,没有立遗嘱,但是老人生前有几个子女的签字,统一由一个人继承。因继承人照顾不能自理的老人每天吃喝拉撒24小时,直到3年后老人去世,但是现在房屋拆迁,当初签字的子女有两个人要争夺补偿?当初签的字就是几个人私下签署的,请问符合法律保护吗?
还有,房屋买卖协议已经在当初大家认可的继承人身上,名字也是他的,请问,其他子女还有权争夺房屋继承权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506844……(天津-河西区)
提问时间:2016-11-05 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