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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专项资金可不可以支付其它费用
养老金专项资金可不可以支付其它费用 我们是志丹县供销社下属企业,多年下岗。县政府于2009年向县供社拨了340万专项资金用于解决供销系统养老金缴纳不起的问题。我们全系统有职工110名,09年以前全额缴纳养老金200万就足够了,可是县供销社却没有给我们三个公司这笔资金。我们就不明白除过我们三个公司40几人,政府怎能拨那么多钱。我们上访多次,供销社主任说他把剩余钱付丧葬费了。我们就想知道,养老专项资金可不可以用在别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陈思解(陕西)
提问时间:2012-04-22 16:27